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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今年2月底,广东80个县(市、区)已经调整并发布了新的禁区划定方案

原标题:生猪养殖“配送服”环境影响评价及畜禽养殖禁入区标准化

广东省农业和农村事务厅畜牧饲料司根据有关材料组织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定生猪生产市场供给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我省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加快我省生猪生产恢复,省生态环境厅于2020年3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要求每年生猪5000头以下、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生猪养殖项目实行登记表备案。对年屠宰生猪5000头以上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生猪养殖项目,试行环评审批通知承诺制。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向环评审批部门提交签署的通知承诺和环境影响报告。环评审批部门收到通知承诺、环境影响报告书等相关要求后,可不经评估审查直接做出审批决定,并切实加强事后监管。为了实施生猪养殖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省生态环境厅定期下发全国重点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通报承诺制度。截至今年3月底,全省已对28个生猪养殖项目进行了指导和服务。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生猪稳定生产和供应的有关工作要求,2019年9月至10月,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和农村事务厅组织对全省畜禽养殖禁养区进行了调查,并印发了《关于调查划定广东省畜禽养殖禁养区的通知》。按照“县自查-市审核-省核实”的工作流程,全面开展调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建立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调整。2020年1月,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农业和农村事务厅向生态环境厅、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办公厅转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组织新一轮禁养区优化调整。到今年2月底,全省基本完成了禁入区的调整,80个县(市、区)调整发布了新的禁入区划定方案。

截至今年2月底,广东80个县(市、区)已经调整并发布了新的禁区划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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