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汉阴:增殖放流保护生态促进发展——东河水库增殖放流鱼苗10万尾
为了进一步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域生态资源。今年7月以来,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农业局在东河水库投放鱼苗10万尾。
汉阴东河水库位于安康市汉阴县以东8公里的剑池镇,位于汉水北岸月河第一支流东河下游。枢纽距东河河口4.5公里。人工增殖放流是巩固禁渔效果、增殖渔业资源、保障水生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同时,这项工作进一步增强了人们保护资源和爱护环境的意识,促进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在投放现场,农信局的工作人员齐心协力,大家小心翼翼地把鱼沿着滑道丢进东河水库。大约有10万条鱼被流放到这个活动中,包括鲫鱼、鲤鱼、鲶鱼、鳙鱼、鲢鱼和草鱼。
据悉,此次放生的鱼苗生命力强,净化能力强,是东河水库的“保护伞”。小生命的加入将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促进渔业资源的开发。水会更清澈,生态会更美好,人们的生活会更舒适。
近年来,汉阴不断加强生态环境防治,高水平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通过探索和实践“放鱼净化水”的生态治理模式,利用鱼去除水中的氮磷,建立水生态良性循环,实现水环境的有效治理。2019年,全县生态渔业养殖面积9855亩,水产品产量5955吨,实现渔业产值7450万元,实现了“以鱼养水、以鱼富民”的双赢目标。
知识链接:
禁渔期
是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的禁渔期,旨在保护水生生物的正常生长或繁殖,保证鱼类资源的持续恢复和发展。
增殖与释放
渔业生物的卵、幼虫或成虫,通过人工方法直接投放或转移到海洋、滩涂、河流、湖泊、水库等自然水域,以恢复或增加种群数量,改善和优化水域的群落结构。
相关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禁止以破坏炸鱼、毒鱼、电鱼等渔业资源为手段进行捕捞。禁止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捕鱼。禁止在禁渔区或禁渔期出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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