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条不是必须发放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然而,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在发工资时给付工资条。如果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可以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尽管如此,员工有权利要求公司提供其个人的工资明细,公司也有如实告知的义务。如果公司没有提供工资条,这可能侵犯了员工的知情权。
工资条对员工有哪些法律保障?
如何确保工资条得到发放?
工资条丢失了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