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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渔业亮点连载|“十三五”渔业执法取得显著成效

“十三五”期间,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和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目标为导向、以结果为导向,围绕渔业转型升级,积极执法,加强队伍建设和配套体系建设,为促进渔业优质发展和渔业水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保障。

一是打造“亮剑”执法品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取得显著进展。深入贯彻落实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禁捕十年、整治“户网”等一系列涉渔指示的重要批示精神,突出长江休渔禁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涉渔“三无”清理取缔等内容。船舶、“家庭网络”和渤海综合治理等重点任务,继续组织开展“中国渔政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推进船舶按港管理,据不完全统计,行动实施以来,共查处违法案件12.4万起,查处违法人员13.9万人,取缔涉渔“三无”船舶17万多艘,取缔“无家可归者网”460多万顶

二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切实提高渔政队伍素质。研究制定全国渔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大纲,开发执法资格考试数据库,发布执法资格考试指导材料。从2016年起,不断组织渔业行政执法人员全国统一考试,已有3.32万人通过考试,取得渔业行政执法资格。发布《渔业执法装备指导标准》,规范各级渔业执法装备配套。不断组织渔业执法档案调查,制定渔业执法规范,规范执法办案程序。组织开展提高渔政执法能力活动,培训执法人员1.3万余人,有效提高了渔政执法队伍的规范化水平。

三是加快合作机制建设,执法监督合力初见端倪。依托涉外渔业综合管理协调机制,加强与外事、公安、交通、海警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加强对涉外渔业的监管和执法。我们将与水警部门合作,完善联合执法、执法衔接、情报信息共享等执法合作机制。推进和完善青川、甘宁、京津冀、江苏、浙江、上海、福建、广东、琼桂等地区渔业执法合作机制,提高省际边界水域监管效率。积极推动社会福利组织发挥作用,开通全国渔业执法举报24小时值班电话(010-59191110),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组织实施禁渔执法效果评估,准确打击违法行为。

四是法制建设加快,支持和保障明显加强。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后的渔业法草案于2020年初起草并提交国务院审议。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海洋渔业执法协作配合办法》、《关于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犯罪的意见》、《三不”船舶联合认定办法》,制定了《重大渔业违法案件挂牌督办条例》、《非法捕捞案件涉案物品认定(认定)办法》、《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评估与修复办法(试行)》等渔业执法配套制度,为规范执法提供了法律保障。

五是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宣传,渔业执法影响力持续扩大。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组织渔业执法人员深入渔区、渔村,以多种形式加强渔业法规宣传,实现渔业执法的力度和温度。充分利用人民日报、央视、农民日报等主流媒体,继续宣传重大渔业执法活动。创新普法宣传渠道,开通“中国渔政”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发布渔政执法信息,推广渔政执法典型经验,为执法队伍提供统一展示平台。加强案例解读,组织中国渔业执法新闻发布会,连续三年公布渔业执法典型案例,通报专项执法行动工作,营造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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