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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机遇:各地要“花钱”保证水产养殖的生产!

  天津:“六个到位”促进生产
  
  坚持组织统筹到位——出台重要畜产品稳产保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畜牧业稳定健康发展的13项政策举措和重点畜牧业企业分类分批有序复工复产预案,统筹推动222家重点畜牧业相关企业分3批次有序复工复产;
  
  坚持监测调度到位——建立工作台账,挂图作战,复工一家,销号一家;
  
  坚持资金扶持到位——安排1425万元资金给予蛋鸡、肉鸡养殖场一次性生产救助;安排900万元资金对生猪屠宰企业给予生产救助;
  
  坚持服务指导到位——123名专家骨干,成立8个服务指导小分队,深入到企业、田间地头和养殖场户,解决生产难题,开展综合推动技术服务;
  
  坚持解决问题到位——着力解决交通梗阻,为饲料、兽药、畜禽屠宰、种畜禽等企业提供《民生保供企业资质证明》;会同市交通运输部门出台关于维护畜牧业正常产销秩序保障肉蛋奶市场供应的政策措施,公布运输服务热线;组织各区农委印制《畜产品稳产保供通行证》,保证重要畜产品及生产资料产得出、运得走、供得上。解决肉鸡压栏难题,推动4家家禽屠宰企业复工复产、加大产能,打通山东、河北等合同鸡销售通道,2月20日前共化解44.3万只压栏肉鸡。解决饲料购销难题,为正大等饲料生产企业和隆鑫发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等40余家企业协调解决跨省运输受阻、豆粕等原料供应和饲料短缺等问题;
  
  坚持疫情防控到位——组织各区农业农村部门配合企业所在辖区政府和园区管委会,做好对畜牧业相关的饲料、兽药、屠宰等上下游企业复工复产的服务和指导,帮助企业制定防控预案,完善防疫设施,加强防疫培训,为企业顺利复工复产创造条件。对持续生产的畜禽养殖场和已开工的饲料、屠宰等企业,着力加强防疫和生产服务保障,协助解决防护物资、饲料及原料短缺等问题,助力企业尽快恢复产能。
大机遇:各地要“花钱”保证水产养殖的生产!    江西:“三项措施”助力农业复工复产
  
  许可证照年审可延期——在疫情期间,由省农业农村厅批准核发的兽药、饲料、农药、农作物种子、种畜禽等生产、经营许可证书到期或超过续展申请期,且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提交申请的,可延期提交。换发新的许可证前,原证件视为有效。疫情结束后,申请人应及时补办有关手续。
  
  简化审批手续——因疫情影响,申请人无法及时提交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或现场审核报告的,将临时免除相关程序,予以按时审批;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的审批事项申请,因疫情影响无法提供复核检验报告,将临时免除样品复核检验程序,予以按时审批;申请办理兽药、饲料、农药、农作物种子、种畜禽等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因疫情影响,无法开展现场核查(评审)的,可先采取自我声明承诺、告知承诺、远程视频评审等方式申报,疫情结束后再组织补充核查。
  
  优化审批服务——申请人可利用江西政务服务网线上办理行政审批,也可将申请材料(电子扫描版)发送至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电子邮箱(jxsnynctxzspzx@126.com);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或电子邮箱提出申请的,待省农业农村厅审核通过后会及时通知申请人将纸质材料通过快递邮寄至该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办理完毕后,省农业农村厅通过快递将办理结果邮寄至申请人。
  
  江苏:“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
  
  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加强金融支持,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联合部署通过“财政贴息+银行专项授信”组合方式,对稳产保供主体,在规定贴息期内新发生的贷款给予不超过2%的贴息支持,单个主体贴息总额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江苏银行等4家银行共落实专项授信额度200亿元,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主体给予专属优惠利率并开辟绿色审批通道。
  
  省农业农村厅、交通运输厅、公安厅明确,我省负责运输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和农业生产保障物资的车辆,在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办理的通行证省域内互认,享受“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等优先便捷通行政策,外省已取得当地绿色通道通行证的车辆在我省同等对待,保障通行。
  
  甘肃:实行“一企一策”,开展“银企对接”
  
  尽快组织未发生疫情县区的饲料企业和畜禽屠宰加工企业全面复工复产,要求不得设置审查核准等限制条件,其他县区按有关要求有序复工复产。
  
  优先保障相关企业的人员防护物资需求和水、电、气等供应,优先安排相关企业用工返程返岗,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
  
  建立饲料原料供需调度机制,增加政策性玉米投放供应。同时要求养殖业相关物资和产品运输畅通,将饲料产品及玉米、豆粕等饲料原料、种畜禽、仔猪禽苗、水产苗种、出栏畜禽、生鲜乳、乳制品、鲜活水产品、冷鲜猪肉、转场蜜蜂等纳入生活必需品应急运输保障范围,落实绿色通道政策。
  
  加强活禽交易市场管理,杜绝“一刀切”关闭活禽交易市场,对经营设施条件完善、按时清洗消毒、定期休市、过夜零存栏等措施到位的活禽交易市场,同意放开经营。同时按照“一企一策”的办法,帮助生猪龙头企业协调解决好建筑用工等问题,加大建材供应,确保尽快开工复工。
  
  各地将组织饲料、养殖、屠宰加工和水产品加工等骨干企业按要求积极申报,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开展银企对接,将国家专项再贷款和贴息政策落实到位,争取享受税收减免等政策。对相关企业用电、用水、用气实施阶段性缓缴费用,对因疫情导致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给予稳岗补贴等。
  
  重庆:12条措施助力复产
  
  财税支持方面提出3条措施——包括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允许区县调整市级财政支农资金支出结构用于直接补助、贷款贴息、担保贴费,可依法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享受有关税收政策优惠;
  
  金融扶持方面提出2条措施——包括加大融资纾困力度、加快农业保险理赔进度。比如,对复工开工急需资金、单户总量不高于100万元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线上受理申请,即申即审、优先放款;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机构给予单户总量不高于1000万元的融资担保;
  
  在产销对接方面提出2条措施。包括畅通运输绿色通道、优化产销对接服务。比如,快速办理“农产品及农业物资通行证”,按需申领、即核即发、凭证通行;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线上销售农产品,疫情防控期间线上销售收入达到50万元及以上且社会效益良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政按不超过销售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对线上销售2000单及以上且社会效益良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政按不超过快递费用的3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均不超过20万元,同一主体不重复享受;
  
  在服务保障方面提出5条措施。包括支持农业企业优先开工、切实保障用工需求、免费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建立重点农业企业指导员制度、为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减免租金等;
  
  黑龙江——“惠农黄金十条”
  
  一、支持生猪屠宰。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支持生猪屠宰加工企业尽快复工复产,给予一次性奖励。主要用于屠宰场设施改造、产品开发、提档升级和日常消毒、人员防护以及非洲猪瘟检测等保障措施方面的投入。日屠宰量500头以上的一次性奖励80万元;日屠宰量200-499头的一次性奖励40万元。
  
  二、促进牛奶加工。对疫情期间不限收、不压价、不减产,日收奶量超过50吨以上的乳制品加工龙头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主要用于维护生鲜乳正常收购秩序,降低生产成本,缓解因市场销售困难、喷粉储存增加成本等方面矛盾。日收奶量100吨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日收奶量50-100吨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三、扶持生猪养殖。对养殖规模大、基础条件好、供应能力强,在疫情防控期间能够增加出栏和猪肉供应的生猪规模养殖场给予一次性奖励。能繁母猪存栏1万头以上,今年5月末前出栏生猪2万头以上的,一次性奖励60万元;能繁母猪存栏2000头以上,今年5月末前出栏生猪1万头以上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四、增加蔬菜供应。对今年3月末前累计生产上市总量50吨以上的鲜菜(食用菌)生产新型经营主体,在应急生产支出方面给予30%的一次性补助。支持冬春淡季蔬菜生产高标准基地的高能效型棚室(含食用菌发酵隧道)、蔬菜(含鲜食玉米)冷藏冷储、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改造和提档升级。生产面积50亩以上,今年3月末前累计上市蔬菜85吨以上的一次性补助100万元;生产面积30亩以上,累计上市蔬菜50吨以上的,一次性补助50万元。储窖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今年3月末前累计向市场投放平价储备蔬菜(含鲜食玉米)总量达到2000吨以上的,一次性补助20万元。
  
  五、加大信贷支持。协调有关金融机构安排一定融资规模,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加大对蔬菜、肉蛋奶保供企业支持力度;启动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提高金融服务效率。
  
  六、降低融资成本。对养殖场和蔬菜、肉蛋奶保供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的贷款利息按照不高于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予以贴息。有关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降低担保费率。农业种植类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纳入政府物资保障的客户免收担保费。对经有关方面确认,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存量续贷或展期客户免除担保费。
  
  七、推动产销对接。引导和组织电商平台与农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对接,扩大农产品线上营销。引导企业、合作社积极对接客户,先行通过网络签订订单,疫情结束后快速交易。
  
  八、确保运输畅通。将蔬菜、肉蛋奶等“菜篮子”产品,进入屠宰、加工企业的活畜禽、生鲜乳等鲜活农产品,饲草饲料,玉米、豆粕等饲料原料纳入应急保障运输范围,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确保运输车辆“一证在手、全省通行”。
  
  九、强化产品检测。对重点市县蔬菜、肉蛋奶保供企业产品,免费提供分类别、分批次质量安全快检工作,确保上市产品质量安全。
  
  十、加强防疫支持。在防护用品、消毒用品调配上,适当向蔬菜、肉蛋奶、饲料加工等重点生产加工企业倾斜。天津:“六到位”促生产

坚持组织统筹到位——出台13项政策措施,稳定重要畜产品供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畜牧业稳定健康发展。重点畜牧企业分类有序分批复产,推动222家重点畜牧相关企业分三批复产;

坚持监控调度到位——建立工作账户,打一张挂图,复工,卖一张;

坚持财政支持到位——安排1425万元对蛋鸡和肉鸡养殖场进行一次性生产补助;安排900万元资金给予生猪屠宰企业生产援助;

坚持服务指导到位——123名专家骨干,组建8个服务指导小组,深入企业、田间、农户,解决生产问题,开展综合技术服务;

坚持就地解决问题——重点解决交通阻塞问题,为饲料、兽药、畜禽屠宰、畜禽养殖等企业提供《民生供应企业资质证书》;会同市交通部门,发布维护畜牧业正常产销秩序、保障肉蛋奶市场供应的政策措施,公布交通服务热线;组织各区农委印制《畜产品稳定生产供应通行证》,确保重要畜产品和生产资料的生产、运输和供应。解决肉鸡压榨问题,推动4家家禽屠宰企业复产增产,打通山东、河北合同鸡销售渠道,2月20日前解散肉鸡压榨44.3万只。解决饲料购销问题,协调解决郑达等饲料生产企业和龙鑫发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等40多家企业跨省运输受阻、豆粕等原料供应和饲料短缺问题;

坚持疫情防控到位——组织各区农业农村部门配合当地政府和园区管委会,为饲料、兽药、屠宰等与畜牧业相关的上下游企业提供服务和指导,帮助企业制定防控计划,完善防疫设施,加强防疫培训,为企业顺利复工复产创造条件。对继续生产的畜禽养殖场和已投产的饲料屠宰企业,要加强防疫和生产服务,帮助解决保护性材料、饲料和原材料短缺的问题,帮助企业尽快恢复生产能力。
江西:“三项措施”帮助农业复工复产

许可证可按年审延期——疫情期间,省级农业和农村事务部门审批发放的兽药、饲料、农药、农作物种子、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到期或超过续期申请期限,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提交申请的,可延期。新的许可证颁发前,原证书应视为有效。疫情发生后,申请人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简化审批程序——申请人因疫情影响未及时提交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或现场审核报告的,暂免办理相关手续,按时进行审批;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的审批申请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审查检验报告的,样本审查检验程序暂免,按时审批;如申请兽药、饲料、农药、农作物种子、畜禽等生产经营许可证。,且因疫情影响无法进行现场核查(审查)的,可以先通过自行申报、告知承诺、远程视频审查等方式进行申报。,疫情结束后再组织补充核实。

优化审批服务——申请人可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行政审批,或将申请材料(电子扫描版)发送至省农业和农村事务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电子邮箱(jxsnynctcszpzx @ 126 . com);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或电子邮件提出申请的,审批后会及时通知申请人将纸质材料邮寄至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完成后,省农业和农村事务厅将通过快递方式将结果邮寄给申请人。

江苏:“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

为减轻企业负担、加强财政支持,省农业厅、财政厅联合部署“财政贴息+银行发放专项信贷”相结合, 并在规定的利息补贴期内对稳定生产和供应保证的主体发放不超过2%的新增贷款。江苏银行等四家银行实施了200亿元的专项信贷额度,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给予独家优惠利率,开辟绿色审批渠道。

省农业和农村事务厅、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已明确,我省疫情防控期间负责运输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辅助物资的车辆,通过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办理的通行证,在省内互认,享受“不停车、不检验、不收费”等优惠便捷的通行证政策。在我省,获得当地绿色通道通行证的其他省份的车辆得到同等待遇,以确保其通行。

甘肃:实行“一企一策”,开展“银企对接”[br/]
组织无疫情县区饲料企业和畜禽屠宰加工企业尽快全面恢复生产。要求不设审批等限制,其他县区按相关要求有序恢复生产。

优先保障相关企业人员防护用品需求和水、电、气供应,优先安排相关企业就业人员返岗后返岗,避免公路通行费。

建立饲料原料供需调度机制,增加政策性玉米供应。同时要求与水产养殖相关的物料和产品运输顺畅,饲料产品、玉米、豆粕等饲料原料,养殖畜禽、仔猪苗、水产苗种、屠宰畜禽、鲜奶、乳制品、鲜活水产品、冰鲜猪肉、转移蜂等。应纳入日常生活用品应急运输保障范围,并落实绿色通道政策。

加强活禽交易市场管理,杜绝活禽交易市场“一刀切”关闭,同意放开活禽交易市场,运营设施完善,及时清洗消毒,定期休息,隔夜零库存。同时,按照“一企一策”方针,帮助龙头生猪企业协调解决施工用工等问题,增加建材供应,确保尽快复工。

各地将组织饲料、养殖、屠宰、水产品加工等重点企业按要求积极申报,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名单,开展银企对接,落实国家专项再融资和贴息政策到位,争取享受减税等政策。对相关企业的电、水、气消耗实行分阶段缓缴,对疫情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提供稳定的岗位补贴。

重庆:12项措施帮助恢复生产

财税支持方面提出三项措施——包括新增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农业经营实体,允许区县调整市级财政支农资金支出结构,用于直接补贴、贷款利息补贴和担保补贴,并可申请延期纳税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在资金支持方面,提出了增加融资救助和加快农业保险理赔进度两项措施。比如急需资金复工,且单户总数不高于100万元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接受网上申请,即申请即时初审,优先贷款;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机构给单户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融资担保;

针对生产和销售提出了两项措施。包括畅通运输绿色通道,优化产销对接服务。比如快速办理《农产品和农资通行证》,按需申请,即时发放,证件过关;鼓励新的农业经营实体在网上销售农产品。疫情防控期间,网上销售收入50万元及以上且社会效益好的新型农业经营单位,给予不超过销售额5%的一次性补助,网上销售2000元及以上且社会效益好的新型农业经营单位,给予不超过快递费用30%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同一主体不重复享受;

在服务保障方面提出了五项措施。包括支持农业企业优先建设,有效保障就业需求,提供免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建立重点农业企业指导员制度,对部分新的农业经营实体进行减租;

黑龙江——“惠农十金”[br/]
第一,支持生猪屠宰。在综合防控疫情的前提下,支持生猪屠宰加工企业尽快恢复生产,并给予一次性奖励。主要用于屠宰场的设施改造、产品开发、档案升级、日常消毒、人员防护、非洲猪瘟检测的投入。每天屠宰500头以上一次性奖励80万元;每天屠宰200-499头,一次性奖励40万元。

第二,推动牛奶加工。对疫情期间每天收奶50吨以上的领先乳制品加工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主要用于维持原奶的正常采购订单,降低生产成本,缓解市场销售困难、喷粉和储存成本增加等矛盾。每日收奶100吨以上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每日收奶50-100吨一次性奖励50万元。

第三,支持养猪。对养殖规模大、基础条件好、供应能力强,能在疫情防控期间增加屠宰量和猪肉供应量的生猪规模养殖场给予一次性奖励。可繁育母猪1万头以上,今年5月底前屠宰2万头以上,一次性奖励60万元;可繁育母猪2000余头,今年5月底前屠宰猪1万余头,一次性奖励30万元。第四,增加蔬菜供应。对今年3月底前累计生产50吨以上的新鲜蔬菜(食用菌)新型经营单位,给予30%的一次性补贴。支持高效大棚(含食用菌发酵隧道)、蔬菜冷藏(含鲜食玉米)、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改造和冬春反季节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档案升级。生产面积50亩以上,今年3月底前上市蔬菜85吨以上一次性补贴100万元;生产面积30亩以上,累计上市蔬菜50吨以上,一次性补助50万元。地窖储存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如果今年3月底前投放市场的廉价储备蔬菜(包括新鲜玉米)总量达到2000吨以上,给予一次性补贴20万元。

五、增加信用支持。协调相关金融机构安排一定的融资规模,通过适当降低贷款利率、完善贷款续贷政策、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加大对蔬菜、肉类、蛋类、奶类等保障供应企业的支持力度;启动快速审批渠道,简化业务流程,提高金融服务效率。

VI .降低融资成本。疫病防控期内农场、蔬菜、肉类、蛋类和奶类担保供应企业的贷款利息,按不高于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利率贴现。相关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降低了担保率。农业种植保证率将降至1%以下。纳入政府物质保障的客户免交保障费。经有关方面确认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客户,免交担保费。

VII .促进产销对接。引导和组织电子商务平台与农产品生产企业对接,拓展农产品网络营销。引导企业和合作社积极联系客户,先通过互联网签订单,疫情过后快速交易。

八.保证运输顺畅。将屠宰加工企业的蔬菜、肉类、蛋奶类等“菜篮子”产品、鲜活畜禽、鲜牛奶、牧草、玉米、豆粕等饲料原料等鲜活农产品纳入应急运输范围,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确保运输车辆“一证在手,全省通行”。

IX .加强产品测试。对于蔬菜、肉类、鸡蛋、牛奶等重点市县的产品,将免费提供不同类别和批次的质量安全快速检验工作,确保上市产品的质量安全。

十、加强防疫保障。在配置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时,要优先考虑蔬菜、肉类、蛋类、牛奶等重点生产加工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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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机遇:各地要“花钱”保证水产养殖的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