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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和农村事务部鼓励社会资本布局养猪业!

原标题:农业农村部发布《农业农村社会资本投资指引》。为了激发社会资本投资的活力,更好地满足农村振兴的多元化投融资需求,帮助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稳定生产供应和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农业和农村事务部近日发布了《农业和农村社会资本投资指引》。

农业和农村事务部鼓励社会资本布局养猪业!

文件指出,要支持社会资本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绿色养殖产业。鼓励社会资本大力发展青贮玉米、高产优质苜蓿等牧草生产,发展草食畜牧业。支持社会资本合理布局规模化养殖场,扩大生猪产能,加大生猪深加工投入,加快形成养殖、屠宰加工相匹配的产业布局;稳步推进禽、牛、羊肉产业发展,增加肉类市场整体供给。鼓励社会资本建设优质奶源基地,升级中小奶牛场,做大做强民族奶业。

文件指出,要根据各地农业和农村的实际发展情况,因地制宜,通过独资、合资、合作、合资、租赁等方式创新投融资模式。特许经营、公共建设、私营部门、民政援助等。,完善农业与农业相结合的有效激励机制,稳步有序推进农村振兴。完善整个产业链的发展模式。支持联合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实体和小农户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整个产业链的发展和一体化经营,开展规模化养殖,发展加工流通,打造品牌,注重营销,促进产业链中生产、加工、销售的有机联系,促进养殖业与农产品加工、流通和服务业的渗透和交叉,加强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鼓励社会资本聚焦比较优势突出的产业链,填补产业链发展中的不足。支持龙头企业下乡建设总部、分公司和生产加工基地,发挥龙头企业在农业产业化中的带动作用。

以下是原文:

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和农村社会资本投资指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海洋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和农村是巩固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业和农村优先发展的重要支撑。它是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战胜贫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有效措施,也是实施农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为深入实施农村振兴战略,激发社会资本的动力和活力,引导社会资本有序投资农业和农村,完善多元化投资保障机制,加快形成农村振兴多元化投资格局,我部制定了《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和农村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发挥财政和产业政策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不断调动加强农业和农村社会资本投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农业和农村社会资本投资为农村振兴服务的作用

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办公厅

2020年4月13日

农业和农村地区社会资本投资指南

一.一般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按照“工业繁荣、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坚持农业和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 围绕以农业供给面结构改革为主线的农村振兴重点领域,进一步扩大开放,创新投融资机制,降低准入门槛,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激发社会资本投资的活力,更好地满足农村振兴的多元化投融资需求,帮助稳定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的生产和供应,确保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战胜贫困、完成“三农”短期重点任务提供有效支持。

(2)基本原则

1.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发挥农民在农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和农民建立紧密的利益联动机制,不断增强人们的获取感。支持社会资本按照法律法规拓展业务,注重合作共赢,多办农民办不到、做不好、不出钱的行业,多留些收入在农村;多做产业链长、农民参与度高、效益广的行业,多给农民留工作岗位;要多兴办扶贫帮农产业,促进农村同步发展,农民同步进步。

2.遵循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向农业和农村注入人才、技术、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加快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管理体系。坚持“配送服务”改革方向,建立健全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和法律环境,降低制度交易成本,创造良好稳定的市场预期,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农业和农村重点领域。

3.坚持开拓创新。鼓励社会资本与政府和金融机构合作,充分发挥社会资本市场化和专业化优势,加快投融资模式创新应用,为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和农村开辟更多有效路径,探索更多典型模式。有效挖掘农村服务业投资潜力,拓宽社会资本投资渠道,保持农业和农村投资稳定增长,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

二是投资的重点行业和领域

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施农村振兴战略的艰巨任务,围绕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重点产业和领域,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转型升级,重点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

(一)现代养殖业。支持社会资本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绿色养殖产业,巩固主产区粮、棉、油、糖胶生产,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延伸和拓展产业链,增加绿色优质产品供应。鼓励社会资本大力发展青贮玉米、高产优质苜蓿等牧草生产,发展草食畜牧业。支持社会资本合理布局规模化养殖场,扩大生猪产能,加大生猪深加工投入,加快形成养殖、屠宰加工相匹配的产业布局;稳步推进禽、牛、羊肉产业发展,增加肉类市场整体供给。鼓励社会资本建设优质奶源基地,升级中小奶牛场,做大做强民族奶业。鼓励社会资本发展集约化、产业化循环水养殖、水稻与渔业综合养殖、盐碱水养殖和深海智能网箱养殖,推进海洋牧场和深海大型智能养殖渔场建设,增加近海捕捞投资。

(二)现代种业。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创新种子企业,增强商业育种的创新能力,增强我国种业的国际竞争力。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现代种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加强种质资源保存利用、育种创新、品种试验示范和良种繁育能力建设,建立现代种业体系。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国家南方育种基地建设,推进甘肃、四川国家种子生产基地建设升级,加快种子生产县和区域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畜禽养殖场(保护区)、国家级养殖场和品种测定站,提高畜禽种业发展水平。

(3)地方特色产业。鼓励社会资本在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域开发特色农业和农村资源。发展“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地方特色产业,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深加工基地、仓储物流基地,完善科技支撑体系、生产服务体系、品牌营销体系、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利益联动紧密的建设运行机制,形成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因地制宜,发展具有民族、文化和地域特色的农村手工业,发展一批家庭工厂、手工作坊和农村作坊,培育“本地”和“农村”特色产品品牌。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标准化农村工厂和生产车间,发展特色食品、制造业、手工业、绿色建材等地方产业。

(四)农产品加工流通产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粮食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高产业机械化和标准化水平,帮助建设一批农产品深加工基地和加工强县。鼓励社会资本与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合作,发展农产品初级加工,建设一批专业村镇。协调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配送中心和销售场所建设,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建设一批仓储保鲜、分级包装、冷链配送等设施设备,提高冷链物流服务效率和质量,构建农产品物流节点,发展农业超市、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学校等产销对接新流通业态。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农业产业强镇建设。

(5)新型农村服务业。鼓励社会资本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创意农业、农耕体验、健康维护基地等产业,充分挖掘农业和农村生态、文化等资源优势,打造一批设施齐全、功能多样、服务规范的乡村休闲旅游目的地。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农村特色文化产业,促进农业、商业、文化、旅游、体育的融合发展,挖掘利用农业文化遗产资源,打造优秀特色农业文化产业集群。支持社会资本发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提供市场信息、农业技术推广、农资供应、统一防控、深松整地、农产品营销等生产性服务,建设一批农业科技服务企业和服务型农民合作社。鼓励社会资本改造传统小企业、小商店、小市场等商业网点,积极发展批发零售、养老、文教、环卫等生活服务业,为农村居民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

(6)生态循环农业。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废弃农膜回收、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回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废弃渔网回收再利用,加大对收集、储存和处理系统、退耕管网设施、渔具的投入。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加大农村能源综合建设投入,推广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探索秸秆捆绑、直接燃烧和成型燃料供热、沼气和天然气供应供热新模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长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东北黑土地保护、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与恢复、种植结构调整等。

(七)农业科技创新。鼓励社会资本建立农业科技创新企业,参与实施重点农业核心技术研究行动,在生物种业、重型农业机械、渔业装备、智能农业、绿色投入品、渔具识别、玻璃纤维等新材料渔船等地方开展研发创新、成果转化和技术服务。鼓励社会资本率先建设国家农业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参与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和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平台。引导社会资本发展技术交易市场和服务机构,提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加快先进实用技术的集成、创新、推广和应用。

(八)农业和农村人才培训。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实用人才、农业科技人才和农村专业服务人才培养,投资建设农业和农村人才培养基地和孵化基地,为人才提供更好的培训、实训和实践平台。鼓励社会资本为优秀农业和农村人才提供激励、技术支持和管理服务,促进农业和农村人才脱颖而出。

(九)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参与实施区域整体建设,推进农田、水、林、路、电综合配套,同时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鼓励参与建设渔港和避风锚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提供产品分类和物流运输周转等服务。

(十)数字农村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数字农业和数字农村建设,推广农业遥感、物联网、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应用。,提高农业生产、农村治理和社会服务的信息化水平;参与重要农产品整个产业链的农业和农村信息基础设施投资、基础数据资源系统和大数据中心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互联网加”农产品出村进市工程、信息进村进户工程建设,推进优质特色农产品网络销售,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

(十一)农村创新创业。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返乡创业园区、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农村创新创业孵化培训基地等平台载体,加强各类创新创业平台载体的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产学研合作,激发农村创新创业活力。鼓励社会资本与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素质教育培训机构等合作。开展农村创新型企业家创业、产业技术和管理培训,加强对农村振兴人才的支持。

(十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参与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开展村庄清洁活动,创建美丽宜居的村庄、文明渔港和最美庭院,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与农村休闲旅游的有机结合。

第三,创新投资方式

根据各地农业和农村的实际发展,因地制宜创新投融资模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合资、租赁等方式,通过特许经营、公共建设和民间援助等方式,完善农业与农民对接的有效激励机制,安全有序地进行农村振兴。

(一)完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支持联合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商业实体和小农户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整个产业链的发展和一体化经营,开展规模化养殖,发展加工流通,打造品牌,注重营销,促进产业链中生产、加工、销售的有机联系,促进养殖业与农产品加工、流通和服务业的渗透和交叉,加强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鼓励社会资本聚焦比较优势突出的产业链,填补产业链发展中的不足。支持龙头企业下乡建设总部、分公司和生产加工基地,发挥龙头企业在农业产业化中的带动作用。

(二)探索整体区域发展模式。在遵守法律法规、相关规划和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支持强大的社会资本因地制宜探索整体区域发展模式,统筹投资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高标准农田建设、集中连片水产养殖示范建设、产业一体化发展等。,建立健全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为当地农业和农村发展提供区域性、系统性的解决方案,提升农业质量和效益,带动农村生活环境显著改善,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实现社会化

(三)创新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积极探索农业和农村收入稳定的公益性项目,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实施路径和机制,使社会资本投资能够预期、回报、持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能够按照法律法规有序推进。鼓励各级农业和农村部门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在农业领域合作的有关文件要求,系统梳理本地区农业投资项目,筛选培育适合采用PPP模式的农村振兴项目,优先支持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具有一定效益的公益性项目。鼓励社会资本探索资产证券化、股权转让等方式。,盘活项目现有资产,充实资金进出渠道。鼓励信贷保险机构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开展投贷款联动、投贷款保险与贴合一体化等投融资模式试点。

(四)探索建立各种农村振兴基金。各级农业和农村部门要推动建立政府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大力支持、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农村振兴基金。鼓励有实力的社会资本结合当地农业产业的发展和投资,规范有序地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充分发挥农业和农村产业优势,积极稳妥推进基金项目储备和项目推广,鼓励相关基金通过直接股权投资和设立子基金,充分发挥对农村振兴和产业发展的引导和资金带动作用,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融合转型升级,加快实施农村振兴战略。

(5)建立紧密合作的双赢机制。强化社会资本责任感,引导“米袋”、“菜篮子”、“生猪生产”等重点领域,确保疫情和灾害期间农产品稳定生产和供应。鼓励农民分享土地经营权、滩涂、劳动力和技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股份合作和租赁参与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产业一体化发展,创新村企合作模式,充分发挥产业联合体在农业对接中的作用,激发和调动农民参与农村振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土地流转+优先就业+社会保障”、“农民入股+保底收入+分红”等方式,与农民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稳定的利益共同体,做大做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小农的生产经营能力和组织化程度,让农民分享更多产业链的增值收益,让社会资本和农民分享发展成果。

第四,搭建合作平台

打造一批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和农村的合作平台,为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规划、项目信息、融资、土地、建设和运营等一揽子全方位投资服务,促进要素集聚、产业集聚和企业集群,实现风险控制、成本降低和效率提升。

(1)完善规划体系平台。协调发展导向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建设规划等的管理和信息发布。,并充分发挥《农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国家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以种植业、渔业、畜牧业、种业、农村工业、农垦和农业科技为重点,农业和农村规划体系为辅,地方农业和农村发展规划为辅,引导社会资本突出重点,科学决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投资,优势互补,优势互补,有序推进。

(二)搭建农业园区平台。围绕以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为核心的“三区一园”,以及农业强镇、国家“一村一品”示范乡镇、农村产业,建立社会资本投资导向。整合发展示范园区、农业绿色发展创业园、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和孵化培训基地、深加工基地、南繁硅谷等主要农业园区。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加快园区公共服务设施和能力建设,增强各类园区对社会资本的引导和聚集功能,不断提高绿色、优质、特色、品牌农业水平。

(三)重大工程项目平台建设。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优质食品工程、大豆振兴计划、奶业振兴行动、畜禽种业振兴行动、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绿色发展“五大行动”,包括推进全县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国家现代种业升级工程等。,建立项目收集和发布机制,指导各种资源要素的整合。加强宣传解释,让社会资本了解重大工程项目的参与模式、运营模式、盈利模式、投资回报等相关信息,提高项目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导向作用,稳定市场收入预期,调动社会投资积极性。

(4)促进项目数据和信息的共享。收集农业基础设施项目、金融项目、各行各业重大项目,形成重点项目数据库,通过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向社会资本发布,发挥信息收集、交流、对接等服务作用。,引导各环节市场主体自主调整生产经营决策。推进大数据应用,引导线上线下企业资源要素整合,促进业务创新、模式转变和效率提升。鼓励行业协会和商会积极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发布高标准服务信息指南,发挥行业协会、开发区和孵化器之间的沟通桥梁作用,加强与资本市场的对接。

第五,创造良好的环境

(a)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和农村部门要把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和农村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与财政、发展改革、金融、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促进信息交流和共享,协调相关部门立足职能,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建立规范的合作机制,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相关计划的编制和项目的梳理,严格遵循农村规划中的空三区三线控制,准确把握投资方向,积极探索具体方式,提高各类项目的落地效率,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本的共同作用。加强外资管理,按照《外商投资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促进外商投资农业和农村。

(二)加强政策激励。积极协调各部门完善激励引导政策,将农业种植养殖建设的保鲜冷藏、烘干仓储、农机仓库、分拣包装、废弃物处理、护理室管理等辅助设施纳入农业用地管理,落实农业设施可利用耕地政策,对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实行农业生产电价。加快完善以农村产权交易政策和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为重要内容的政策保障体系;加快配套服务体系建设,深化“配送服务”改革,优化项目审批程序和招投标程序,建立规范的政企沟通机制和投资需求信息发布机制,完善社会资本的进入和退出渠道;加快构建以农村土地流转风险防范体系、农村社会信用评估体系、农业保险“扩产、增产、提标”和农产品期货价格发现机制为重要内容的风险防范体系;加快完善以商业性、合作性和政策性、发展性金融和信贷担保为重要内容的多层次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社会资本投资的支持力度。

(三)广泛宣传和指导。大力宣传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和农村的重大意义,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注,稳定市场预期,培育合作理念,正确引导社会资本有序进入农业和农村经济领域。各地要加强对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和农村的成功经验和案例的总结,引进一批典型模式。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全面、多角度、立体宣传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成果,营造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和农村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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