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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胡春华副总理: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完善动物防疫体系

12月1日,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人民日报撰文称,“十四五”时期,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更加复杂变化,这就需要把高质量发展贯穿始终,守牢国家粮食安全底线,坚定不移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农业提质增效,加快农业现代化。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健全动物防疫体系。

  该文指出,“十四五”时期,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更加复杂变化,这就需要把高质量发展贯穿始终,守牢国家粮食安全底线,坚定不移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农业提质增效,加快农业现代化。

  1、深刻认识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安全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确保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要保中华民族的“铁饭碗”。保障国家粮食和重要副食品供给安全是“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我国粮食连年丰产,2019年粮食产量达到13277亿斤,连续5年在1.3万亿斤以上,肉蛋菜果鱼茶等产量稳居世界第一,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是有保障的。

  但要看到,当前外部风险挑战和不确定性明显增多,在粮食安全问题上万不可掉以轻心。要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引导农业资源优先保障粮食生产,稳定粮食生产面积和产量,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严禁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加强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建设,提升粮、棉、油、糖、肉等收储调控能力。

  2、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当前,农业总量不足和结构性问题并存,农业的主要矛盾还是在供给侧。要坚持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动摇,打造高质量供给体系。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在确保必保农产品自给水平的同时,积极扩大紧缺农产品生产,适度调减市场过剩的农产品特别是非食品农产品生产。优化农业生产区域布局,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建立健全配套支持政策体系。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继续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推行绿色生产方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强化示范引领,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3、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产业兴旺可以提供乡村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要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把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的二三产业尽量留在农村,让农民分享产业增值收益。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业,健全生产、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全产业链。乡村农产品加工业要走高质量发展的路子,完善标准体系,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打造安全放心的“金字招牌”。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康养、电子商务等适宜农村发展的现代服务业,丰富乡村经济业态,拓展农民增收空间,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

  而对于具体如何促进畜牧业尤其是养猪业的现代化发展,今年9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间有明确指示。
最新!胡春华副总理: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完善动物防疫体系1.发展目标。畜牧业整体竞争力稳步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明显增强,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高,畜禽产品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猪肉、牛羊肉、奶源、家禽自给率分别为95%、85%、70%左右,禽肉、禽蛋基本自给。到2025年,畜禽养殖规模率和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70%和80%,到2030年,分别达到75%和85%。

2。加强良种培育和推广。继续实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和现代种业升级工程,完善产学研联合育种机制,着力解决白羽鸡育种难题,推进瘦肉型猪国产化育种,加快牛羊专业化品种选育,逐步提高核心品种出源率。对牧区猪畜良种实行补贴,加快优良品种推广应用。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加强国家和省级种畜场、保护区和基因库建设,促进地方品种资源有序发展。

3。提高畜牧业机械化水平。制定主要畜禽品种规模化养殖配套设施设备技术规范,推进养殖技术和设施设备一体化。落实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按要求将农场(户)购置自动饲养、环境控制、疾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农业机械设备纳入补贴范围。全程选择推荐一批机械化农场和示范基地。提高饲料和畜禽生产加工等关键环节设施设备的自主研发能力。

4。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因地制宜发展规模化养殖,引导养殖场(户)改造升级基础设施条件,扩大养殖规模,提高标准化养殖水平。加快发展专业养殖合作社和现代家庭牧场,鼓励其开展以产权、资金、劳动力、技术和产品为纽带的合作和联合经营。鼓励畜禽养殖龙头企业发挥主导作用,通过统一生产、统一服务、统一营销、技术共享、品牌打造,与专业养殖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紧密合作,形成稳定的产业联合体。完善畜禽养殖标准化管理程序,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建设。

5。支持中小农户发展。要加强对中小农户的引导和帮助,不得以行政手段强行清退。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中小农户建立利益联动机制,促进中小农户专业化生产,增强市场竞争力。加强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壮大畜牧科技服务企业,为中小农户提供良种繁育、饲料营养、疾病检测、诊断治疗、机械化生产、产品储运、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实用科技服务。

6落实动物防疫的主体责任。督促畜禽养殖、贩运、屠宰加工等各环节依法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指导养殖场(户)改善动物防疫条件,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强制免疫、清洗消毒和疫情报告工作。建立健全畜禽贩运和运输车辆监管制度,对运输车辆实行备案管理,落实清洗消毒措施。监督和指导大型养殖场(户)和屠宰厂(场)配备相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依法实行疾病自检和报告制度。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分类指导和技术培训,总结推广一批有效防控模式。

7 .提高动物疫病防控能力。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属地防疫管理责任,完善部门联合防控机制。加强重大动物疫情监测和调查,建立重点地区和场所抽样检查制度。完善动物疫情信息报告系统,加强动物疫病在养殖、屠宰加工、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信息管理。完善疫情报告奖惩机制,对疫情报告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表彰,对瞒报、漏报、迟报、阻碍他人报告疫情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规划,建立以防疫水平为基础的养殖场(户)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口岸动物疫情防控,进一步增强口岸监测、检测、预警和应急能力。严厉打击收购、贩运、出售、随意丢弃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提高畜禽屠宰加工行业整体水平。继续推进生猪屠宰行业转型升级,鼓励地方大型屠宰自营企业新建和改建,加快小型屠宰场的退出和转移。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对生猪屠宰企业实行分级管理。鼓励大型畜禽养殖企业和屠宰加工企业开展养殖、屠宰、加工、配送和销售一体化经营,提高肉制品和副产品深加工的综合利用水平。

9。加快完善畜禽产品冷链加工配送体系。引导畜禽屠宰加工企业向主产区转移,推进畜禽就地屠宰,减少活畜禽长途运输。鼓励屠宰加工企业建设冷却仓库、低温分段车间等冷藏加工设施,配置冷链运输设备。推动物流配送企业完善冷链配送体系,拓展销售网络,推动活畜活禽向肉品转化。规范活禽跨区域运输管理,完善“点对点”运输体系。倡导畜禽产品安全健康消费,逐步提高冷却肉产品的消费比例。

10。大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旗)推进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鼓励液体肥料机械化应用。在田间使用全部畜禽粪便的养殖场(户)应当进行登记管理,无需办理排污许可证。提高畜禽粪便肥料利用标准,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在种植生产中施用有机肥。协调推进病猪、病牛、病羊、病禽无害化处理,完善市场化运作模式,合理制定补贴标准,完善保险联动机制。

10。严格落实省总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全面负责发展畜牧业生产,保障本地区肉、蛋、奶的市场供应,制定发展规划,加强政策措施,不得超越法律法规对饲养的禁止和限制。加强对“菜篮子”市长责任制的考核。鼓励主销省份探索通过资源环境补偿和跨区域合作建立养殖基地等方式支持主销省份发展畜禽生产,推动形成销售区域补偿产区的长效机制。

11。畜牧业发展的土地保障。根据畜牧业发展规划目标,结合当地土地规划空,统筹规划,支持解决畜禽养殖用地需求。畜禽粪便处理、检验检疫、清洗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养殖生产及其直接相关的农业设施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要平衡。畜禽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性基本农田。如果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免,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充。加大林地对畜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依法办理林地使用手续。鼓励节约利用畜禽养殖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12。加强金融安全和金融服务。继续实施猪牛羊转出大县的奖励政策。通过政府采购服务支持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和畜禽产品初级加工用水用电优惠政策。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等现有渠道,加强对建立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和畜禽产品冷链运输配送体系建设的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市场化和风险控制的原则,积极探索和推进土地经营权、种畜圈和大型养殖机械抵押贷款,支持有生活抵押登记和流通条件的地区积极稳妥开展生活畜禽抵押贷款。大力推进畜禽养殖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自主开展畜禽养殖收入保险和动物产品价格保险试点,逐步实现全覆盖。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畜牧业产业投资基金和畜牧业科技风险投资基金。

13。加强市场监管。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畜牧业生产和畜禽产品市场的动态跟踪监测,及时准确发布信息,科学指导生产和消费。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控机制,缓解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根据国家需要,研究制定牛羊肉等重要畜产品的供应和市场调节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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