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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十四五”计划的发布将对养猪业产生深远的影响

  11月3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全文发布,《建议》要求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那么,对养猪业来说,《建议》中传递哪些信号呢?对未来5年行业发展会产生哪些影响?和猪场动力网一起来盘点一下。
重!“十四五”计划的发布将对养猪业产生深远的影响1.以国家粮食安全为底线

《建议》第7.25条明确指出,为了满足保障国计民生的要求,国家粮食安全是底线。猪食在世界上是安全的。作为养猪业,稳定生猪生产和供应是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的重点。今年9月,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在答复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111号提案《关于大力提高生猪产业集约化水平的建议》中明确指出,将生猪生产纳入国家安全战略。

近年来,国务院办公厅、农业和农村事务部、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生猪产业发展的措施,如《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实际上是为了保障我国猪肉安全。

对于未来,我们可以期待更多政策的出台和政策的实施。

2。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建议》第7.25条指出,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要深入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战略。显然,养殖用地严格遵守基本农田保护红线。9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退耕还林的通知》,提出了六项明确要求。

但是,为了鼓励生猪生产,2019年9月,自然资源部下发了《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生猪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要申请建设用地。批准程序;允许使用一般耕地,未经平衡占用和补偿的;增加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取消15亩上限等。,从政策层面解决了养猪场建设用地问题。

从养猪业的实际情况来看,行业难度大、土地利用率高仍将是农民的痛点,以建猪养殖为代表的新型养殖模式将是更多农民的选择。

3。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建议》第7.27条指出,要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实体,完善农业专业化社会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小农与现代农业的有机结合。

显然,虽然近年来生猪产业发展迅速,但今年10月底,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副部长刘焕新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生猪养殖规模率已过半,达到53%。

但是,结合中国国情,未来的养猪模式是规模化养猪场和家庭农场并存。今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畜牧业优质发展的意见》,指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支持中小农户发展,明确要求在促进生猪产业发展的过程中,重大轻小。根据目前的统计,中国有100多万个家庭农场。

对于未来的养猪业,“公司+农户”和托管的形式将继续发展。对于中小农户来说,需要提高饲养管理和生物安全保护水平,未来会有一席之地。

4。提高采购和储存控制能力

《建议》第7.25条指出,应保证粮食、棉花、石油、糖和肉类等重要农产品的供应,提高采购和储存控制能力。

据统计,到目前为止,中国今年从中央储备投放冷冻猪肉35次,每次从1万吨到2万吨不等,预计全年投放总量将达到60万吨。根据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111号建议《关于大力提高生猪产业集约化水平的建议》的批复,推进地方和企业屠宰销售网点科学布局,扩大冷链仓储和物流能力,完善猪肉产品冷鲜流通配送体系,将继续与有关部门合作,完善猪肉储备市场监管机制。

储备肉历史悠久,未来还会继续发展。从民生上调整市场猪肉价格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何给市场更多的价格,如何更好的平衡供需关系,确实是在考验相关职能部门的智慧。

5。发展农业保险

《建议》第7.27条指出,要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农业保险。

近年来,中央政府不断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推动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将生猪纳入补贴范围,提高生猪保险保费补贴标准。2019年9月,财政部、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发布《关于支持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大了对生猪保险的支持力度,调动了农户恢复生猪生产的积极性。

在非鼠疫正常疫情情况下,全国范围内可育母猪和育肥猪的保险覆盖面基本增加。比如湖北可育母猪保险覆盖面从1000元增加到1500元,广东育肥猪保险覆盖面增加到800元,这些政策预计还会继续,农民可以抓住这个政策的好处,降低养殖风险。

6提高动物防疫

《建议》第7.25条指出,应完善动物防疫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体系。

目前,非鼠疫的预防和控制仍是防疫工作的重点。根据农业部上个月发布的最新公告,非洲猪瘟疫苗开发已分阶段取得进展,疫苗环境释放试验已完成,即将进入扩大临床试验和生产性试验阶段。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将进一步加强对R&D疫苗单位的指导,积极推广R&D疫苗和评价。

动物疾病监测预警系统在未来一定会越来越完善。对于农民来说,无论非疫苗上市与否,生物安全始终是疫情防控的重点。要做好正常防控,及时关注防疫信息,确保疫情不反弹。

7 .发展现代物流与农业的深度融合

《建议》第十三条指出,要加快发展现代物流等服务业,促进现代服务业与现代农业的深度融合。

自非鼠疫爆发以来,中国特别重视生猪运输,也在打击非法运输。另一方面,以城市居民消费升级为契机,中国正在大力加强肉类冷链产业发展,加快从“运输活畜禽”向“运输冷却肉”的转变。

据农业和农村事务部畜牧兽医局局长杨真海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加快建设现代化生猪加工流通体系,引导优势屠宰能力向东北、华北、黄淮海和部分中南省份养殖集中地区转移,促进本地畜禽屠宰,弥补“冷链配送体系”的不足,减少活畜禽长途运输。

显然,对于未来来说,虽然跨省禁运活畜禽的条件还不成熟,但是冷链物流运输会越来越普遍。

8。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

《建议》第二十五条指出,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

供应方结构改革自2015年提出并实施。“十四五”计划仍提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表明仍需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对生猪产业而言,优化区域布局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的重要环节。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治工作的意见》,对调整和优化生猪产业布局提出了明确要求。生猪自给率低的销售地区要积极扩大生猪生产,确实达不到自给率要求的省份要主动对接邻省,合作建立养殖基地,提高就近保护和供应能力,确保区域内总体供需平衡。

另外,划定禁区会更合理合法。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在《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和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中明确指出,凡是以环保为名搞“无猪城市”、“无猪县”的,一律责令整改。

未来将继续实施《全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2016-2020)》划定的开发区、限制开发区、潜在增长区、适度开发区四大区域模式。农民应抓住国家机遇,大力推进畜禽养殖布局优化调整,在猪场选址中反复考虑区域规划因素。

9。建设智慧农业

《建议书》第7.25条指出,应建设智慧农业。

智慧是一个非常宽泛的范畴,从两点来解读。

首先,养猪场的建设是智能化和数字化的。根据农业和农村事务部中央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数字农业与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通知,要求建设数字化种养场,推进畜禽舍通风与温控、空空气过滤、环境感知等设备的智能化改造,整合应用电子标识

二是建立生猪大数据中心。早在2019年4月,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就批准在重庆(荣昌)建设国家级生猪大数据中心,并在重庆建立了包括200多个样本采集点的生猪和猪肉市场价格监测系统,通过大数据对重庆生猪生产进行数据分析。

对于未来,人工智能、大数据、AI、5G等互联网新技术与养猪业的结合将会越来越紧密,成为行业的新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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