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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邢台县(市、区)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

“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2021年新增30多万亩。”邢台市政府近日公布了《防止耕地“非粮”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要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部门以稳定粮食生产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的前提,以稳定政策、稳定面积、稳定产量为重点,采取多种措施控制、建设和鼓励耕地,不断巩固和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切实提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水平。

该计划建议加强对耕地的保护和利用,并根据永久基本农田重点发展小麦和玉米等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生产粮、棉、油、菜等农产品和饲草饲料,实事求是,分类稳妥处置存量。问题是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增长;加强对粮食生产功能区的监管。各县(市、区)不准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准违反规定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种植养殖设施;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建立工商资金流转的土地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制度,引导土地流转优先发展粮食生产;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快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为重点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加强太行山前百万亩优质强筋小麦粮食生产基地建设;充分利用闲置和贫瘠的耕地,动员农民补种或村集体耕种,并提供托管服务;完善粮食生产支持政策,严格落实产粮县奖励、小麦最低收购价、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政策。相关农业资金和项目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倾斜,加快将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成为“一季一千斤、两季一吨”的高标准粮田;加强耕地和粮食生产监测,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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