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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农业医学考试公告第26号

根据《兽医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现公布2020年全国兽医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分数及兽医从业人员资格授予情况。

一、结果公布与查询

2020年全国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2021年1月4日公布。考生可于2021年1月4日零时起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考试成绩。

二、合格分数线

根据《兽医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国家兽医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决定,2020年我国兽医全科医师和助理兽医的合格分数分别为226分和202分。2020年西藏自治区丙类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合格分数由西藏自治区农业和农村部门公布。

三.执业兽医资格申请及证书的颁发和重新颁发

考试成绩达到2020年全国兽医资格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应当按照报名地点考试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和农村部门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往年持证人员因遗失、损毁等原因申请补办证件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网上办理,补办时间、流程和要求以当地公告为准。

特此宣布。

国家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

(生成章节)

2020年12月30日

国家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农业医学考试公告第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