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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阜阳市发布“禁止逮捕令”:“姜鲜”不得出现在餐饮菜单上

湖北省阜阳市政府7日发布通知:汉江阜阳段等重点水域全面禁渔,严厉打击各种非法捕捞活动 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劝阻、制止和举报。一经查实,最高奖励1万元 通知规定,流经市区的汉江滏阳河段及南河、北河、小清河、唐河、白河、唐白河、贺曼等主要通江水域为禁渔区 禁渔期内实行10年禁渔,襄阳水产种质保护区永久禁渔 禁渔期间,禁止在汉江捕捞、运输、销售、加工和消费野生鱼类 禁止出售橡皮艇、挑船等水上交通工具进行非法捕捞;在禁渔区水域内,除经有关部门批准用于生产、生活、运输的船舶外,“三无”船舶一律上岸销毁;禁止制造、销售和使用禁用的渔具和毒鱼药物;禁止制造、销售电动渔具;禁止以游泳等名义下网捕鱼。 禁止市场主体以“汉江野生鱼”、“绛县”为噱头,招揽顾客,高价出售。各种餐饮场所内外的广告招牌和菜单上不得出现“汉江野生鱼”和“江鲜”字样 该通知还规定,在禁渔区捕鱼仅限一人一炮 禁止使用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爆炸多钩、滚钩;禁止使用视频设备和其他探鱼设备;禁止在水上使用渔船、排筏等漂浮物体;禁止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饵料、巢料和添加剂 禁止交易捕获的汉江鱼 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非法捕捞受到行政和刑事处罚的,将违法信息推至阜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按相关规定实施联合处罚 (完)文章转载自中国新闻网,整合自中国育种网。如有侵权,请联系f_fb#foxmail.com,我们会立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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