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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捕10年后,巢湖开启了“休养生息”模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和各省市关于坚决打赢长江(皖段)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从7月3日起,《合肥日报》开辟了“长江防捕防退行动”专栏,重点宣传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各项措施的意义和成效,以及长江防捕退的生态和社会效应。

从2020年1月1日00: 00开始,巢湖率先在长江流域重点湖泊开启全球禁渔期,禁渔期暂定为10年。通过禁渔和退渔的实施,巢湖正在以一种自然的方式和节奏“休养生息”。

巢湖是我国第五大淡水湖,也是长江中下游重要的水系,水资源和渔业资源丰富。不定期服用,适当使用。据报道,巢湖有着悠久的禁渔历史。自1983年起,实行禁渔制度。禁渔期为每年2月1日至7月31日。根据鱼类的繁殖周期和性特征,安排一个特殊的捕鱼季节。从1984年开始实施人工增殖放流,巢湖渔业资源逐步恢复。

巢湖管理局农林水产处处长范军表示,30年来,巢湖季节性关闭,近年来增殖放流,使湖区渔业资源逐步恢复。然而,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巢湖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日益恶化,生物多样性指数持续下降。数据显示,2016-2018年,巢湖带鱼、银鱼、虾、大鱼等主要物种产量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更重要的是,鱼类物种存在结构性问题。小鱼小虾多,大鱼少。”范军说。为了增强巢湖的体质,2019年2月21日,我市发布了《巢湖渔业生态保护区渔民退产转业实施方案》。当年3月至9月中旬,巢湖水域保护区休渔完成,渔船全部退役,渔民全部退出,补贴资金全部到位。

全面禁止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捕捞,是事关全局、事关子孙后代的重大决策。为了更好地保护巢湖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在巢湖渔业生态保护区禁渔和休渔的基础上,巢湖管理局决定从2020年1月1日起在巢湖主要水域实施全面禁渔,临时禁渔期为10年。禁渔区是巢湖的主要水域、滩涂和河流。

据了解,通过实施禁渔和退渔,巢湖水域合法渔船数量从原来的3502艘减少到目前的89艘。剩下的89艘渔船今年将陆续下岗。范军说:“巢湖是长江水域的重要生态屏障,巢湖的生态问题关系到长江系统的生态安全。巢湖地区实施为期10年的全面禁渔是历史上的首次。主要目的是更好地保护巢湖的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据了解,10年禁渔将保证巢湖4种主要鱼类2-3代的繁殖,有助于加快水生生物资源的恢复。

近年来,我市坚持工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相结合,充分发挥天然湖泊、河流和大型水库的生态保护和渔业种质资源保护功能,大力开展增殖放流,严格执行休渔制度,不断推进渔业资源恢复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努力实现渔业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记者了解到,禁渔期间,巢湖管理局渔政站将继续开展巢湖水域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工作。6月6日,该站在巢湖北岸开展增殖放流活动,220多万条夏季鲢鱼、鳙鱼鱼苗投放到巢湖,成为巢湖鱼科的“新成员”。6月5日,合肥市在巢湖黄岸放生鲢鳙鱼鱼苗1085万余尾。一条活泼的鱼喝着巢湖水,在这里安家。众所周知,鲢鱼和鳙鱼是滤食性鱼类,被称为“抑藻虫”和“食水虫”。据合肥市农业和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鲢鱼和鳙鱼具有成本低、改善水质效果明显的特点,同时可以给渔民带来可观的经济收入,已成为我国控制水体富营养化的有效途径之一。

在禁渔、退渔的情况下,不仅要“退而求稳”,还要让退渔的渔民“发财”。在巢湖水域,根据当地情况,通过“一次性买断”的方式,将已退捕的渔民变为村民或居民。针对大多数退休渔民年龄较大、文化程度较低、转业困难的情况,省巢湖管理局迅速部署退休渔民备案建卡,并主动与沿江地方政府联系,将3244艘渔船和5500多名渔民的信息录入“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休渔船管理信息系统”,为各项保障政策的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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