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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拟按照县域综合实力“强、中、弱”分类推进农村振兴

山东省农业和农村事务厅副厅长褚瑞云4月6日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鉴于山东省东、中、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差异较大,正在深入调查研究,探索分类推进农村振兴的工作机制。

“总体思路是以县为主体,推进农村振兴。一是将城市化率比较高的市辖区归为一类,因为这些市辖区的农村人口数量很少,而这类地区主要是按照城市的统一规划布局,加快融入城市发展。”褚瑞云表示,城镇化率相对较低的涉农县(市、区)按照综合实力和强、中、弱三个等级划分,分别明确不同的发展目标和推进路径。比如经济实力强的,要重点在发达国家和地区进行动能转化、优化升级,探索实施全县推广,率先实现农村振兴;如果经济实力一般,重点加快发展,全面推进全国先进地区,探索实施连片推进,加快实现农村振兴;如果经济实力较弱,基准省的先进地区应重点补短板、赶超赶超,探索实施“点示范、面突破”,全面推进农村振兴。

从推动农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方面,对这三类县(市、区)提出差异化要求是必要的。比如在推动产业振兴方面,如果综合实力较强,就要着力于产业深度融合,加快农业领域新旧动能转化,打造城乡产业协调发展的先导区;经济实力一般的,要重点发展优势产业,加快产业升级,促进农村经济多元化发展;综合实力较弱的,要以贫困地区扶贫产业为重点,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大力发展现代高效农业,不断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此外,各县(市、区)的地形也不同,包括沿海地区、丘陵地区和平原地区,以及黄河滩区、库区和湖区。要鼓励他们基于地理位置、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发展道路。在村一级,全省大致可分为集聚促进、郊区整合、特色保护、搬迁兼并。无论什么类型的村庄,都要结合自身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和资源禀赋,找准定位,实行差异化发展。

山东拟按照县域综合实力“强、中、弱”分类推进农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