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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农村重点领域改革

中国农业农村发展的辉煌成就得益于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始终是不断推进农村改革的主线

要在农业和农村发展优先的原则下,改善农业和农村发展的“硬基础”和“软环境”

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实施农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和难度不亚于扶贫攻坚,要加强顶层设计,用更有力的措施和更强大的力量推进。落实这一要求,一个重要方面是深化农村改革,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完善农业支持和保护体系,尊重基层和群众创造,促进农业优质高效、农村宜居和农民富裕,同时推动改革取得新突破。

中国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辉煌成就,得益于在不断推进农村改革的过程中,始终把农民与土地的关系作为主线。“十四五”期间,中国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面对复杂多变的发展环境,机遇与挑战并存。深化农村改革,还是要牢牢把握这条主线。要做好农村承包土地的延期工作,实行第二轮土地承包期满后再延期30年的政策,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期满后再延期的试点,让承包人放心,为规模经营提供新的动能。同时,要做好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盘活和利用好闲置的农村宅基地。

中国大国小农的基本国情有历史渊源。目前,中国98%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是小农,他们在数量上的优势地位在未来不会改变。不让小农落后,不仅是中国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底线,也是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要求。为此,要培育家庭农场和各种专业合作社,促进这两类主体的优质发展,进一步增强小农的带动能力;充分发挥农业企业的主导作用,不断完善农业企业与其他经营主体特别是小农之间的利益联动机制,增加小农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收益感;发展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构建专业化、市场化的服务体系,强化组织农民、带动农民、服务农民和富裕农民的功能。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中国正在逐步建立所有权清晰、权力完整、流通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奠定了坚实基础。今后要面向低收入和欠发达地区,把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与巩固扩大扶贫攻坚成果结合起来,在防贫的同时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大力发展富民农村产业,唤醒农村“沉睡资源”,着力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以有效的农村治理为重点,将发展新型集体经济与完善农村治理体系相结合,妥善处理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关系,构建良性互动的运行逻辑。

要更有力地促进农村振兴,必须完善农业和农村的支持和保护体系。要在农业和农村发展优先的原则下,改善农业和农村发展的“硬基础”和“软环境”。公共财政向粮食主产区倾斜。无论是粮食主产区、粮食主销区、产销平衡区,都要肩负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尽快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加大公共财政投入,保证种粮者的生产积极性;科学推进农村建设,不仅要加强对农村建设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重要地位的认识,还要加强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农业生产条件、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的实际行动,统筹考虑县域城镇和村庄的规划;利用好普惠金融和农业保险,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机制,兼顾普通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扩大全成本收益保险范围,帮助农民告别“期待收获”,坐稳“金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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