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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加快稳定生猪生产的20项硬措施

原标题:郑州出台支持养猪文件:年产5000头以下水产养殖项目不需要环评审批

自2019年以来,受非洲猪瘟和新冠肺炎“双疫”的影响,郑州与全国和全省一样,生猪生产能力大幅下降,猪肉供应相对紧张,价格上涨迅速。急需恢复生猪生产,提高市场供应能力。

3月10日,记者从郑州了解到,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加快稳定生猪生产确保市场供应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资金支持、疾病防控、养殖用地、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制定了20项扶持生猪生产的政策措施。,从而保证居民能吃到“安全的肉”。

养猪场建设这些设施的最高补贴为15万元,每头进口种猪补贴2000元

要保证猪肉供应,首先要搞好生产。根据通知,在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政府有关政策的基础上,支持养猪场、大型养猪场、屠宰加工企业建设洗消中心和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建成且未享受省级以上财政补贴的,市财政给予每套不超过15万元的补贴。坚决取消对违反法律法规养猪的禁令,对超出法律法规范围的禁养区域立即进行调整;各地不得以改善生态环境为由限制生猪产业发展或降低生猪生产能力。

为确保生猪及其产品的有序运输,《通知》明确规定,要进一步细化便利措施,确保符合要求的生猪和仔猪运输,不得在任何层面实施禁运或限制。对合法运输仔猪和冰鲜猪肉的车辆,恢复实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2020年6月30日前,合法运输种猪、冻猪肉的车辆将简化检验手续,并快速免费放行。允许生猪及其产品的运输车辆在一定时间内按照一定路线进入市区。

同时,《通知》明确指出:推进生猪生产科技进步,积极支持猪场(户)引进优良品种,支持猪场加快种猪繁育。市财政对2019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引进的每头种猪补贴2000元,累计补贴3000头。

暂停养殖场、屠宰场的区位距离,深化生猪生产“分拨服”改革

如何预防和控制动物疾病?《通知》指出,要进一步落实政府属地管理和部门联合防控责任,严格落实“五控一隔离”(生猪控制、肉品控制、生猪控制、屠宰控制、检验控制和在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周围建立生物安全隔离带)、疫情监测调查报告、突发疫情应急处置等综合防控措施。积极引导猪场(户)改善防疫条件,落实防疫措施。

全面开展“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引导猪场(户)科学填列,防止因“一哄而起”而增加疾病传播风险。全面提高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统筹防治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加强疾病检测和动物检疫,加强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和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提出要深化生猪生产“配送服务”改革。在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用地等审批程序方面,简化程序,加快新扩建养猪场项目的审批。年产5000头以下生猪的生猪养殖项目,不经过环评审批,网上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暂停执行设立动物养殖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和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的区位距离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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