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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上线

记者12月2日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召开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可追溯管理视频会议,全面推进进口冷链食品可追溯管理平台建设,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进口风险“实物防御”措施。

市场监管总局: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上线

目前,市场监管总局已落实国务院联合防控机制的部署要求,建成并推出全国范围的进口冷链食品可追溯管理平台,并进行“异质识别”等技术创新,突破可追溯管理面临的“信息孤岛”问题,实现跨区域数据交换和互认。在与国家试运行平台相连的9个省(市)中,首站冷链食品进口量占全国的90%以上,基本实现了从报关到生产加工、批发零售、餐饮服务的全链信息追溯,在网上调查、精准控制、现场处置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出现了“实体防御”的效果。

会议要求,各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要把信息化作为“规定动作”来抓,优化完善省级平台,加快与国家平台的数据对接,引导督促生产经营者对接省级平台,及时准确上传商品。来源、目的地、数量和地点等关键数据确保“来源可以核查,目的地可以追踪”。当出现异常情况时,可以是“一键调查、快速定位”,重点口岸城市应实施集中消毒、核酸检测、信息录入等一站式防控措施。要加强协调联动,加强信息通报、风险交流、调查处置等跨地区、跨部门合作,在更大范围内齐心协力,编织密集的冷链“物理防御”网络。

会议强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对食品进口商、生产经营企业、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保鲜电商、餐饮企业等进行全面调查。,年底前实现企业自建冷库和第三方冷库的全覆盖和备案。要加强正常监管和应急反应,严格控制进口冷链食品从口岸到国内生产、流通和销售的全过程,没有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和可追溯信息的不得上市销售。加大对来源不明、相关单据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的查处力度,引导生产经营者对进口冷链食品实行特殊渠道收购、特殊区域储存、特殊区域销售,最大限度地防止疫情风险扩散。接到相关机构新冠肺炎检测呈阳性的通知后,要督促和指导经营者停止下架销售同批次产品,并在特殊区域封存,查明疫情涉及食品的来源、去向、库存及相关数量,严格按规定处置。各地要按照当地联合防控机构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预防性消毒,严格做好人员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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