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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完善白宇速生丰产林肉鸡繁育体系,确保龙头企业的养殖用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720号建议的答复

黄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白羽快大型肉鸡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自然资源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健全白羽快大型肉鸡良种繁育体系
  白羽肉鸡产业是现代畜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部已出台了相关文件,加强顶层设计,提高白羽肉鸡种业科技创新水平,不断完善国家肉鸡良种繁育体系。2014年,我部发布了《全国肉鸡遗传改良计划(2014—2025年)》,明确了我国肉鸡种业发展的思路、目标和主要任务,其中提出培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白羽肉鸡新品种。截至目前,已在河北、江苏、福建、山东经遴选了4家国家白羽肉鸡良种扩繁基地。2019年,我部又启动了《国家畜禽良种联合攻关计划(2019─2022年)》,组建了2个白羽肉鸡育种联合攻关组,力争培育出生产性能达到国际同期水平、适合我国饲养环境和养殖模式的白羽肉鸡配套系。目前,我部正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十四五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规划,将继续支持白羽肉鸡良种繁育体系建设。
  二、关于简化品种审定程序
  《畜牧法》第十九条规定,培育的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和新发现的畜禽遗传资源在推广前,应当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或者鉴定,并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公告。为了规范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工作,2006年我部制定发布了《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和畜禽遗传资源鉴定办法》,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配套发布了《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和畜禽遗传资源鉴定技术规范》,明确了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程序和技术要求。依据上述规定,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每年开展新品种配套系审定工作,有效保障了畜禽品种质量,促进了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下一步,我部将不断优化审定程序,加快育种成果转化。
  三、关于在用地等方面给予倾斜性政策和资金支持
  一是加大用地支持计划。为贯彻落实中央要求,今年自然资源部改革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方式,以真实有效的项目落地作为配置计划的依据,坚持计划指标跟着项目走。既算增量账,也算存量账,统筹安排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推动全面高质量发展。6月2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用地和省级人民政府重大项目清单的单独选址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产业项目用地,实行计划指标重点保障;对未纳入重点保障的项目用地,配置计划指标与处置存量土地挂钩。肉鸡繁育体系建设等重大产业项目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实行计划指标重点保障。二是保障龙头企业开展农产品加工的合理用地需求。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的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开展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粮食生产基地、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等项目建设,切实改善生产设施条件。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

010-59192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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