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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推动实施“禁渔”

7月24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在长江、汉江湖北段实施禁渔的决定》。《禁渔令》实施后,湖北禁止在相关流域进行自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支持、引导和帮助退役渔民转岗,吸收符合条件的退役渔民协助宣传、检查和救助工作。

7月25日上午,在武汉渔政码头,武汉市农业综合执法巡视员总队和武汉长江救援志愿队举行了《长江禁渔保护合作协议》签字仪式。随后,双方派出6艘快艇编队对长江中心城市水域进行首次联合检查,为武汉社会团体参与禁渔开了一个好头。

从7月1日起,武汉长江、汉江段正式禁航10年。武汉市农业和农村局会同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两次会商会议,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坚决切断非法捕捞、运输、销售的地下产业链,实现全过程、全环节、全链追溯打击。

江夏区是武汉禁水面积最大,涉及渔船和渔民数量最多的区。今年4月起,江夏开始探索加强渔政区执法力度的改革,实行“渔政执法+检查+管理保护”的新机制。共整合渔政执法、渔政服务、渔民退休所65人,在长江、梁紫湖、路虎湖、金水河、汤逊湖设立5个渔政执法工作站。过去三个月的执法效果是过去三年的总和。

长江流经湖北省宜昌市,全长232公里。渔政执法面临水域广、人力少、装备不足等诸多问题,禁捕任务十分艰巨。宜昌市率先探索建立全省“三网合一”监管体系,引导热心群众积极参与渔业执法,打造职能部门、社会福利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的保护渔业“人网”,打造全覆盖水上视频和陆地“天眼”的智能渔政执法信息系统“天网”,打造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法律网”,有效打击非法捕捞。

有关负责人表示,湖北将坚决全面退出捕捞,继续做好83个禁退保护区的巩固和升级工作,通过建立档案,迅速开展退渔船渔民的“回望”,妥善处理“三无”船舶历史遗留的一些问题,重点落实补偿资金,准确落实到船、户、人。

截至7月24日,湖北省农业和农村事务厅周报显示,已收回或拆除渔船12985艘,渔民退休25559人,安置20035人。为确保休渔归来的渔民能够“禁捕、稳捕、不反弹”,近三年来,湖北省共筹集资金17.6亿元,支持94个县(市、区)开展长江禁渔,全面保障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渔。

据介绍,湖北各级农业和农村部门率先建立了禁捕和回捕渔民安置调度制度,实行每周一次调度、一月召开业务会议、一月通报、年底硬账,从未将“禁捕”变成一纸空文/【/k0/】。同时,根据渔民的年龄、就业技能等不同特点。制定了有针对性的转岗安置计划,重点培训适合渔民特点的水产养殖、水产品加工等实用技术,拓宽渔民转岗渠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渔民将按要求通过公益性岗位得到安置。加快长江、汉江部分鱼类人工养殖技术研究,及时推进生态健康养殖,加强特色养殖基地建设,保护长江、汉江渔业资源,更好地实现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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