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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扩大农业和农村有效投资,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实支撑

人民网北京7月10日电(记者孟哲)经国务院批准,中央农业办公室、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扩大农业和农村有效投资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部署和扩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有效投资,为战胜贫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实支持。

《意见》明确指出,在习近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指导下,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搞好“六个稳定”,全面落实“六个保障”任务,坚持农业和农村优先。发展,坚持“中储粮、科技储粮”,以基准实施农村振兴战略,实施一批牵引力强、有利于生产和消费“双升级”的现代农业。千方百计扩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有效投资规模,加快形成金融优惠保护、金融倾斜重点、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格局,促进农业结构优化,增强后劲,夯实农业基础,弥补农业、农村、农民领域的不足。

根据《意见》,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设施、现代农业园区、动植物保护、现代沿海渔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村供水保障、乡镇污水处理、智慧农业和数字村、农村公路和农村电网等11个农业和农村重点领域的重大项目,从4个方面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

一是扩大用于农业和农村的地方政府债券规模,通过普通债券和专项债券加大对重大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的支持力度。

第二,要确保财政对支农的投入,要求中央和地方政府加强对农业、农村和农民投资的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将继续向补“三农”短板的重大项目倾斜,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和农村的比例,扩大扶贫工作规模。

第三,加强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金融服务,及时出台普惠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发展信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首笔贷款,有效发挥国家农业信用担保体系作用,完善农业保险试点。

第四,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和农村,要求各地区制定和发布农业和农村社会资本投资指导意见,详细落实土地利用、环境评估等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资金作用,加快实施一批PPP项目,支持发行企业信用债券,加大对农业企业公开发行股票的支持力度。

《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督考核,扎实规划和项目储备,进一步优化经营环境,切实保障政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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