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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长江汉江武汉段开通“十年禁航”

湖北省:长江汉江武汉段开通“十年禁航”

武汉渔政部门正在进行渔业检查。(图片由武汉市农业和农村局提供)
7月1日00: 00起,长江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从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新河河口下游,汉江蔡甸区谢巴家下游,到汉阳区南安嘴河下游,正式封禁10年。

根据武汉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在长江、汉江武汉段实施全面禁渔的通知》,禁渔期内,严禁对天然渔业资源进行生产性捕捞,严禁任何组织、个人和渔船进入禁渔区进行捕捞作业。禁止所有餐馆、饭店、集贸市场买卖河鱼。因利用特定渔业资源、科学研究调查、良种繁育等需要捕捞的。,专项管理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禁渔区范围和时间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坚决纠正密目网(网、网、笼网)、卷钩、摇头丸等非法捕捞行为;依法查处非法制造、销售电动渔具和其他非法捕捞工具的行为;依法查处销售非法渔获物的行为。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活动,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休闲钓鱼和休闲钓鱼活动,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禁止在水上使用视频装置等探鱼设备、渔船、排筏等漂浮物,禁止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饵料、巢料和添加剂,以及鱼虾等水生生物的饵料。休闲渔业严禁买卖渔获物,买卖行为视为非法捕捞。

据了解,根据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武汉市梁紫湖武昌鱼国家水产种质保护区、路虎鳜鱼国家水产种质保护区、芜湖黄颡鱼国家水产种质保护区、牛山湖省级水产种质保护区的相关禁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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